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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债款人过世家人拒绝还债,乌拉特前旗法院这样判...重庆收账公司债款人过世家人拒绝还债,乌拉特前旗法院这样判... 合法的民间假贷应当受到法令的维护,即便债款人死亡,其债款也应当在其遗产范围内予以归还。近来,乌拉特前旗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通过调停圆满解决了一同被继承人债款清偿纠纷。 从2008年开端,刘某陆续向原告告贷,2014年3月6日,刘某向原告出具了一张金额为15万元的借条,约好2014年9月6日前还款。后刘某因病于2019年2月去世,原告找其家人协商还钱事宜,其家人拒绝归还。无奈之下,原告将刘某的妻子、儿子及母亲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以债款人刘某继承人的身份,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当还款责任,而三被告以不清楚该告贷为由,否定假贷联系的存在,一起以原告的申述超过了法令规定的诉讼时效进行抗辩,要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两边争执不下。 鉴于案情特殊,既要维护年近八旬的债务人的合法利益,也考虑到三被告因为给刘某看病花费巨大,经济困难的现状,承办法官极力建议以调停方法结案。经过承办法官和组成合议庭的两名人民陪审员耐性详尽、入情入理的调停作业,最终促成两边达成协议,三被告于今年年底前归还原告5万元,原告抛弃其他诉讼请求,并自愿承当案子受理费。刘某的妻子感恩债务人的了解与宽恕,并连声感谢法官为促成两边和解做出的努力。至此,两边满意而归,案子得到圆满解决。 重庆收账公司法官说法 债款人死亡,债款不会“人死债消”。按照继承法规定,债款人如果留有遗产,继承人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款,以被继承人遗产为限。债款人死亡,在遗产没有正式开端切割之前,为确保债务得以完成,债务人应主动向遗产的管理人、占有人建议债务。若遗产已继承切割的,债务人可以向继承人建议债务,各继承人应在其所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款。 本文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