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热线

18183046672

重庆债务催收律师事务所

Comprehensive debt collection legal services

一家权威合法的重庆讨债,要债,收债,追债公司,24小时咨询热线:18183046672

法律知识

首页 >> 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 >> 重庆收账公司​债务转让没有告诉债务人转让协议是否有用
详细内容

重庆收账公司​债务转让没有告诉债务人转让协议是否有用

重庆收账公司债务转让没有告诉债务人转让协议是否有用

 债务转让没有告诉债务人转让协议一般是有用的,但假如没有告诉债务人的,对债务人无效。我国法令规定,债务人转让权力的,应当告诉债务人。未经告诉,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能。该条规定有两个层面的含义:

(一)对转让双方发生法令效能。

 债务人转让权力是法令赋予的一项权力,债务人可以在不违反法令和公共利益的前提下自主处置自己的权力。债务人与受让人双方达成合意签订转让合同后,如无特别约好,合同即建立并生效,对债务人与受让人双方均具有法令约束力,该笔债务已经由债务人转让至受让人,受让人取得该笔债务。

(二)不告诉对债务人无法令效能。

 债务转让合同缔结并生效后,即对债务人与受让人发生法令约束力,可是,未告诉债务人的,对该债务人不发生效能。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务人转让债务,未告诉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能。

 债务转让的告诉不得撤销,可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本文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联系我们

重庆市江北区

手机/微信18183046672

周一~周五:10:00AM - 6PM

关注我们

重庆债务催收律师事务所


电话直呼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7726607650
暂无内容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