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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企业规章制度的收效要件有哪些?重庆收账公司企业规章制度的收效要件有哪些? 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则:"用人单位根据劳作合同法第四条规则,经过民主程序拟定的规章制度,不违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则,并已向劳作者公示的,能够作为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根据。" 一、内容合法 内容合法是指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其内容符合《劳作法》、《劳作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与法律法规相冲突,如发生冲突,则相冲突的部分是无效的。 二、民主程序 《劳作合同法》第四条第二、三款规则:"用人单位在拟定、修改或许决议有关劳作报酬、工作时间、休息度假、劳作安全卫生、稳妥福利、员工培训、劳作纪律以及劳作定额管理等直接触及劳作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许严重事项时,应当经员工代表大会或许整体员工评论,提出计划和定见,与工会或许员工代表相等洽谈确认。在规章制度和严重事项决议施行过程中,工会或许员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经过洽谈予以修改完善。" 从上述的规则,能够看出"民主程序"首要包括两个过程,第一步是评论程序,即与整体员工或员工代表评论规章制度草案,整体员工或员工代表可提出计划和定见;第二部是洽谈确认程序,即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许员工洽谈确认规章制度文本。 三、公示程序 《劳作合同法》第四条第四款规则:"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触及劳作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严重事项决议公示,或许奉告劳作者。" 企业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对其适用的人公示,未经公示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不具有约束力。 企业能够经过将规章制度张贴在公告栏中公示,在企业的内部网络进行公示,经过发送"公共邮件"等方法进行公示。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