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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父债子还”有相应限制条件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规模内清偿债务重庆收账公司“父债子还”有相应限制条件继承人在遗产继承规模内清偿债务 在现代社会,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别,具有独立的安闲意志,有权以自己独立的安闲意志打开民事活动,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法则结果。 如果非基于自己的安闲意志,那么无需承担他人行为导致的于己晦气的法则结果。 因而,在法则上,原则上均无需对父母的负债承担清偿责任。 关于父母已经去世而所欠债务还未清偿结束的,那么债权人只能以父母生前一切的工业来清偿债务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践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逾越遗产实践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扔掉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也就是说,子女只在继承所得的工业规模内对父母所欠债务负清偿责任,超出继承规模的债务,子女可以回绝清偿。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可以要求子女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规模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子女自愿以自有的工业为父母的债务提供担保或者保证,当父母无法清偿所欠债务时,债权人也可以要求子女偿还。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