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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个人债款的法律救济手段重庆收账公司个人债款的法律救济手段 我国《民事诉讼法》在第216条是这样规定的:“产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定、裁决,当事人必须实行。一方回绝实行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恳求实行”。此款便是恳求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恳求强制实行的法律依据所在。 人民法院判定后,欠债人仍不归还告贷,你即能够恳求法院实行,法院能够依法采取以下强制措施进行实行,甚至能够拒不实行法院判定裁决罪对其处罚: 1、有权冻住、划拨被实行人的存款。 2、有权查封、扣押、冻住、拍卖、变卖被实行人应当实行义务部分的产业。 3、藏匿产业的,人民法院有权宣布搜寻令,对被实行人及其住所或许产业藏匿地进行搜寻。 4、 强制被实行人加倍支付拖延实行期间的债款利息或拖延实行金。 5、债权人发现被实行人有其他产业的,也能够随时恳求人民法院强制实行。 6、被恳求人拒不实行收效判定、裁决的,人民法院能够依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7、被恳求人拒不实行收效判定、裁决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此所谓“拒不实行法院判定、裁决罪”。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