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热线

18183046672

重庆债务催收律师事务所

Comprehensive debt collection legal services

一家权威合法的重庆讨债,要债,收债,追债公司,24小时咨询热线:18183046672

法律知识

首页 >> 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 >> 重庆收债公司​无因办理人向对方恳求履行义务时应注意
详细内容

重庆收债公司​无因办理人向对方恳求履行义务时应注意

重庆收债公司无因办理人向对方恳求履行义务时应注意:

1.明确恳求范围。

A.恳求偿还办理人为被办理人开销的必要或有利的费用。必要或有利,应按照办理人开销费用时社会上的客观规范和观念来决定,而不是取决于某个人的意志。

B.恳求清偿必要或有利的债款。

C.恳求补偿因办理而造成的丢失。

2.在进行办理活动时应尽心尽责妥善办理。所谓妥善办理,从客观上来看,办理要有利于被办理人,使被办理人的财产少受、免受丢失,或增加其利益,否则,尽管进行了办理活动。也不能向被办理人恳求补偿,如造成被办理人的丢失还应当负责补偿。

本文由重庆收债公司整理

联系我们

重庆市江北区

手机/微信18183046672

周一~周五:10:00AM - 6PM

关注我们

重庆债务催收律师事务所


电话直呼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7726607650
暂无内容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