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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账公司夫妻个人债款怎么确定重庆收账公司夫妻个人债款怎么确定 夫妻个人债款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款,婚后与一起生活无关的为满意个人欲望而浪费享用所负的债款。依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款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夫妻两边约好由个人负担的债款,但以逃避债款为意图的在外; 2、一方未经对方赞同,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款; 3、一方未经对方赞同,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一起生活所负的债款; 4、其他应由个人承当的债款。 关于夫妻独自所负的债款,应由自己以个人产业清偿,假如负债一方确无实力归还的,也可以压服他方代为归还,但有必要以自愿为准则,不得强制一方为他方清偿债款。但是,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款,的确用于保持家庭一起生活的,应属一起债款。 关于夫妻两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约好归各自一切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款,不能对立第三人。假如第三人不知道约好,仍以夫妻一起债款处理。第三人知道该约好的,才以夫或妻一方一切的产业清偿。 关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款,债权人向债款人的配偶建议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是,债权人可以证明所负债款用于婚后家庭一起生活的在外。 一般来讲丈夫对外的借债,妻子也是要承当清偿责任的,此刻该笔债款是被确定为夫妻一起债款,除非妻子可以举证证明该债款是夫妻个人债款。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