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热线

18183046672

重庆债务催收律师事务所

Comprehensive debt collection legal services

一家权威合法的重庆讨债,要债,收债,追债公司,24小时咨询热线:18183046672

法律知识

首页 >> 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 >> 重庆收账公司​被执行人的债款人 能追加为被执行人吗
详细内容

重庆收账公司​被执行人的债款人 能追加为被执行人吗

重庆收账公司被执行人的债款人 能追加为被执行人吗

 《民诉定见》规则,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款的,人民法院可依请求执行人的请求,告诉该第三人向请求执行人实行债款。该第三人对债款没有贰言但又在告诉指定的期限内不实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则(试行)》规则: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款,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款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请求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请求,向第三人发出实行到期债款的告诉(以下简称实行告诉)。实行告诉有必要直接送达第三人。第三人在实行告诉指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贰言,而又不实行的,执行法院有权裁决对其强制执行。此裁决一起送达第三人和被执行人。

 被执行人因为债款不能偿还会有哪些后果?成为了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后,就要依法遵循规则赶快偿还债款,才干避免给自己带来相关费事。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联系我们

重庆市江北区

手机/微信18183046672

周一~周五:10:00AM - 6PM

关注我们

重庆债务催收律师事务所


电话直呼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7726607650
暂无内容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