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热线

18183046672

重庆债务催收律师事务所

Comprehensive debt collection legal services

一家权威合法的重庆讨债,要债,收债,追债公司,24小时咨询热线:18183046672

法律知识

首页 >> 法律知识 >>法律知识 >> 重庆收账公司债务催收请求先予执行法
详细内容

重庆收账公司债务催收请求先予执行法

重庆收账公司债务催收请求先予执行法 

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某些案子作出判决曾经,为解决原告当时的日子等困难,先向被告执行必定的财物的临时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则:“人民法院对下列案子,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以裁决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求先予执行的。”请求先予执行应具有下列条件:1、当事人之间的权力责任联系明确、必定;2、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的责任,只存在一方当事人享有权力,另一方当事人承担责任;3、行使权力的紧迫性,即享有权力的一方当事人急需完成其权力,如不完成势必严重影响其日子或生产;4、须有当事人请求声。被请求人有实行才能。

本文由重庆收账公司整理

联系我们

重庆市江北区

手机/微信18183046672

周一~周五:10:00AM - 6PM

关注我们

重庆债务催收律师事务所


电话直呼
在线留言
发送邮件
联系我们:
17726607650
暂无内容
还可输入字符250(限制字符250)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