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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要债公司自己追债的刑事风险重庆要债公司自己追债的刑事风险 自己去索债,很有或许会冒犯刑法,例如刑法第293条的寻衅滋事罪。下列行为会构成寻衅滋事:1、随意殴伤别人;2、追逐、拦截、辱骂、恫吓别人;3、强拿硬要或恣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4、在公共场所捣乱,打乱社会秩序的。笔者见过为了索债,对债务人公然实施殴伤,也见过去债务人的门上使用油漆写大写,这些行为都会冒犯寻衅滋事罪。留意一下,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二千元以上或许三次以上的,就需要刑事立案。 除了寻衅滋事以外,还有或许构成故意伤害、不合法拘禁、劫持,甚至是抢劫。笔者曾经遇到一些债权人,直接将债务人“绑”到某个地方,然后要求其家人偿还债务,对于这种情形,现已构成不合法拘禁,根据立案规范,不合法剥夺别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应予立案。如果是追讨赌债等不合法债务而实施不合法拘禁的,同样构成不合法拘禁罪,如果追讨的金额过大,还有或许涉嫌构成设备勒索罪或许劫持罪。举个比如,甲欠乙10万(含利息),乙将甲拘禁,向其家族索要15万元,此刻乙的行为现已构架劫持罪。如果乙拘禁甲之后,没有向甲的家人要钱,而直接使用暴力要求甲支付15万元,甲经过手机将钱转到乙账户上,此刻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金额为5万元。除了以上犯罪外,自己去追债还有或许构成故意伤害、侮辱、不合法侵入住宅等犯罪。许多朋友问,这也不可,那也不可,那对方欠的钱,我该追讨呢?咱们能够经过司法途径处理。 本文由重庆要债公司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