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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收债公司遗产依照下列次序承继重庆收债公司遗产依照下列次序承继: (一)榜首次序:爱人、子女、爸爸妈妈; (二)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外祖爸爸妈妈。 承继开始后,由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第二次序承继人不承继;没有榜首次序承继人承继的,由第二次序承继人承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5条 承继开始后,遗嘱履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履行人的,承继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承继人未推选的,由承继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承继人或许承继人均抛弃承继的,由被承继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许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1条 承继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超越遗产实际价值部分,承继人自愿归还的不在此限。 承继人抛弃承继的,对被承继人依法应当交纳的税款和债款可以不负清偿职责。 本文由重庆收债公司整理 |